******有限公司的委托,就东至县舜城新区查栅河河道治理建设项目-蘭庭桥及查栅河西侧绿化工程(JG2024-10-1891)进行招标,并于2024年9月29日9时******委员会评议,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,投标报价:******.61元;
******有限公司,投标报价:******.87元;
******有限公司,投标报价:******.80元。
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。
******有限公司提出。异议接收联系电话:0551-******、0551-******(传真)。
二、评标情况简述:
1. 评标方法: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。
2. 其它情况说明:/。
三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四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(******/)、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(******)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******)等网站发布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特此公示。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2024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