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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

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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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时间:
2024-03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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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报名

一、项目编号:CZB******5

二、项目名称:******法院物业服务项目
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 

******有限公司     

供应商地址:合肥市政务区翠庭园习友路商铺030―042号

中标(成交)金额:787102.15元/年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货物类

服务类

工程类

名称:

品牌(如有):

规格型号:

数量:

单价:

******法院物业服务项目

******法院办公楼内的秩序维护服务、卫生保洁服务、绿化养护、会******消防系统运行、房屋及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零星维修等。

服务要求:1、供应商必须按照安徽省《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》一级标准执行,并接受采购人监管考核;2、导入并争创“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”工作;

3、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工种、人员进行外包或变相外包;4、供应商在管理和服务期间满意率低于80%,经整改仍达不到服务要求的,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;5、供应商须设置专职人员对服务进行检查监督,确保质量。并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及协调;6、供应商须建立健全全员管理服务规范等物业管理规章制度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;7、供应商应建立应急机制,完善应急预案,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;

8、外墙清洗、楼内大理石、花岗岩等晶面处理按采购人要求,据实结算;9、成交通知书发出后,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,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派驻相关服务人员到岗;10、供应商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物业人员考核考勤情况、设备管理服务运行情况、档案保管情况、能耗情况,并提出节能降耗分析报告和合理化建议,且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人员使用情况及档案材料;11、按报价承诺配备人员,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,调动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,须提前报告采购人并获得批准,员工人数不得减少,未经采购人同意,擅自减少服务人员,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及时补足,并可以扣减相应物业管理费,直至终止合同。12、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、连续;13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14、在岗所有服务人员在作业时间内及上、下班途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。15、所有拟派驻人员必须经采购单位面试,审查认可。

服务时间:三年(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,合同到期后,经合同双方同意,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,可续签下一年合同,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,合同一年一签,合同金额不变)。

服务标准:供应商必须按照安徽省《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》一级标准执行,并接受采购人监管考核。

名称:

施工范围:

施工工期:

项目经理:

执业证书信息:
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

赵宜兵、蒋荣、张志鹏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
0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1.采购人信息

名   ******法院

地   址:池州市贵池区东至路268号

联系方式:0566-****** 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   ******管理中心

地   址: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

联系方式:******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吴雪敏

电     话:******

十、附件

1.业绩公示

2.中小企业声明函

3.采购文件PDF版

4.其他附件

5.成交标的承诺函

6.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PDF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