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4号)和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(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)有关规定,我厅开展了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等3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的受理、审查和公示工作。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告。
******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领取资质证书。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应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(******)及时填报和更新单位信息。
联系电话:0551-******。
2024年11月29日
附件
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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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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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名单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资质类别 | 申请 类型 | 资质 等级 |
1 |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 | 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| 延续 | 甲级 |
2 | ******有限公司 | 治理工程施工 | 延续 | 甲级 |
3 | ******有限公司 | 治理工程施工 | 新设 | 乙级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