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人民政府,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******人民政府第17届67次常务会议审议,决定将《东至县小微企业续贷“过桥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东政办秘〔2023〕77号)予以废止(见附件)。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生效。
附件:决定废止县政府政策文件目录
******人民政府
2024年10月2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决定废止的县政府政策文件目录
(送审稿)
******人民政府第17届67次常务会议审议,决定将《东至县小微企业续贷“过桥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东政办秘〔2023〕77号)予以废止(见附件)。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生效。
附件:决定废止县政府政策文件目录
******人民政府
2024年10月2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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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废止的县政府政策文件目录
(送审稿)
序号 | 文号 | 文件名称 | 废止、宣布失效理由 |
1 | (东政办秘〔2023〕77号) | 东至县小微企业续贷“过桥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| 该文件已不适应当前政策要求,决定予以废止 |